新余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审核办法

来源: 时间:2021-03-18 发布人:教学质量评估与督导中心
  

新余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审核办法

    

余学院发〔20205


课程教学大纲的审核,是制(修)订教学大纲工作的重要一环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保证课程教学大纲的质量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》和《新余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》等有关规定,特对我校教学大纲的审核,作出以下要求和规定。

一、各教学单位编制课程教学大纲,均须按照审核程序,对内容的政治性、思想性、科学性、教育性(课程思政)进行严格把关,确保大纲的质量,避免出现政治性、科学性错误。审核不合格的应作修改直至合格。

二、各教学单位编制课程教学大纲,需经教研室主任初审、专家评审、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三个环节。报教务处备案时须提交教学大纲文稿和《新余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审核表》。

三、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的思政课程的教学大纲,还须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复审,复审通过后才能提交教务处备案和执行。

四、已执行的课程教学大纲,如发现系因编写和审核不认真导致存在严重错误,造成不良影响,构成教学事故的,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